法制網訊 記者餘東明通訊員陳兆永 作為名牌家紡代理專賣店主,煞費苦心經營產品無可非議,可一旦點子想歪了,就會偏離合法的經營軌道。於甲夫婦在利益的驅動下,用買來的市場便宜貨冒充上海某名牌商品,結果錢沒到手便失去人身自由。
  於甲是臨沭縣一個體私營業主,幾年前從企業轉崗經營門店,成為上海某家紡在臨沭的總代理。今年8月,臨沭縣某一家公司因回報客戶需要,向於甲訂購一批夏涼被。雖說利潤不高,但畢竟是一宗數額不小的買賣。當於甲應下這樁生意後,他並沒有向代理的家紡廠家發函訂貨,而是以每床26元的價格,從臨沂市場上買來便宜貨冒充自己所賣的名牌家紡夏涼被,購貨方以每床40元的價格跟於甲訂購了2500床夏涼被。
  定下購貨合同後,於甲跟妻子劉某立馬忙開了。他先是以每個包裝盒4元的價格,定做了2500個跟自己經營的名牌家紡一樣的包裝盒,再是從臨沂批發市場買了2500床夏涼被子,他讓店員分頭進行包裝,很快便將“生產”的2000床名牌家紡被子送往購貨方。於甲夫婦接著做剩下的500床,就在他們為即將到手的20000元利潤高興時,公安民警和工商管理人員來到包裝現場。
  面對辦案民警,於甲如實交待了假冒名牌欺騙顧客的經過。他供述,每床被子扣除包裝、運費等能掙七八塊錢,他本想悄悄掙下這筆20000元的“外快”,不想錢沒賺到就戴上手銬。近日,於甲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被刑事拘留,妻子劉某被取保候審。該案再次向廣大經營業主提醒:市場經濟也是法制經濟,經營方式可以自主,法律雷池不能逾越!  (原標題:邊賣名牌邊造假專賣店主“撈外快”進監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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