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的行為能力,對於此行為應不鼓勵也不提倡,更不應該大肆宣傳。”
  央廣網葫蘆島11月14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《新聞縱橫》報道,上面這段話出自遼寧葫蘆島市連山區綜治辦的一份答覆意見。今年4月,15歲的張鑫垚在校外和一名女同學打招呼,一輛轎車打急轉彎向人行道猛衝過來。他奮力推開女同學,自己卻身受重傷。經過幾個月治療,張家僅醫療費用就花了30萬元,但他還是留下了右眼失明、左眼視野缺損的殘疾。小張救人受傷後,姑姑張女士一直為他張羅著申報“見義勇為”稱號,然而葫蘆島市連山區綜治辦以張鑫垚未成年為理由,對其申請不予認定,並作出了上述答覆。
   縱橫點評:的確,不應該鼓勵未成年人見義勇為,因為他們是需要被保護的群體。但是不鼓勵不等於拒絕,見義勇為是中華美德,是文明結晶,我們要做的是,在弘揚正氣和保護未成年人之間找到平衡點,而不是讓一個勇敢的心失去希望。  (原標題:15歲救人少年申報“見義勇為”榮譽遭拒絕 回應因未成年_fi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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